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因工作需要委托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主要从事调查统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薪酬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负有责任心,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普通话准确流利;
6、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统计工作,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的优先考虑;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8、具有汕头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9、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统计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10、能适应外出走访进行调查统计工作的需要,适合男性;
11、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标准375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五险、公积金部分等);
注:(1)若汕头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2)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与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工作。
(四)信息发布和公示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和公示,在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sthuihe.com和微信公众号慧和人力gh_2d044c869a5f上进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报名者页);
(3)本人近15天个人行程证明截图(开具方法详询手机号归属运营商),如近10天有广东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将以上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调查统计岗位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330843496@qq.com;
2、报名时间:2020年6年22日至2020年6月24日;
3、咨询电话:0754-82738888,8882982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考人员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5、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因报考人员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等原因所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相关信息送交有关部门存档。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初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或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及入选名单(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加试一道面试题后取分数高者)。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进行组织体检,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由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考察时本人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区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
(三)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员,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慧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增加编制、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缺员的,聘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1: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